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ao-junkai@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事務股
開標地點
本局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21 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安裝測試完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地毯鋪設相關者)。
(三)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四)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符合E801010室內裝潢業、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符合任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可至現場現勘了解本案需求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申請釋疑。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逕至工作地點:臺北市軍人公墓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130號)現場,電話:(02) 2785-1686分機12,聯絡人:蔡小姐,本案不另外辦理現場會勘。
(二) 有關本案內容之諮詢,請於公告規定疑義時間內,以書面為之(信件、e-mail或傳真均可)。洽詢窗口:
1.業務需求相關:
蔡小姐,電話(02) 2785-1686分機12、ao-meifong@mail.taipei.gov.tw
2.採購程序相關:
蔡先生,電話(02) 2365-4361分機760、ao-junkai@mail.taipei.gov.tw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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