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CMS10911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臺北市軍人公墓祭殿地毯汰換更新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決標日:109/05/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溢麗地毯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302
原始預算
$ 197,000
底價金額
$ 193,000
決標折數
61.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機關代碼 3.79.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3 - 鞣製或硝製毛皮;人造毛皮及其製品(帽類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俊楷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機關代碼 3.79.7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人 蔡俊楷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傳真號碼 (02)23697854
電子郵件信箱 ao-junka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新臺幣100元現場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15 17:00
開標時間 109/05/18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21 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地毯鋪設相關者)。 (三)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四)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符合E801010室內裝潢業、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符合任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可至現場現勘了解本案需求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申請釋疑。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逕至工作地點:臺北市軍人公墓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130號)現場,電話:(02) 2785-1686分機12,聯絡人:蔡小姐,本案不另外辦理現場會勘。 (二) 有關本案內容之諮詢,請於公告規定疑義時間內,以書面為之(信件、e-mail或傳真均可)。洽詢窗口: 1.業務需求相關: 蔡小姐,電話(02) 2785-1686分機12、ao-meifong@mail.taipei.gov.tw 2.採購程序相關: 蔡先生,電話(02) 2365-4361分機760、ao-junkai@mail.taipei.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俊楷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機關代碼
3.79.7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人
蔡俊楷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傳真號碼
(02)23697854
電子郵件信箱
ao-junka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新臺幣100元現場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15 17:00
開標時間
109/05/18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21 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地毯鋪設相關者)。 (三)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四)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符合E801010室內裝潢業、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符合任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可至現場現勘了解本案需求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申請釋疑。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逕至工作地點:臺北市軍人公墓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130號)現場,電話:(02) 2785-1686分機12,聯絡人:蔡小姐,本案不另外辦理現場會勘。 (二) 有關本案內容之諮詢,請於公告規定疑義時間內,以書面為之(信件、e-mail或傳真均可)。洽詢窗口: 1.業務需求相關: 蔡小姐,電話(02) 2785-1686分機12、ao-meifong@mail.taipei.gov.tw 2.採購程序相關: 蔡先生,電話(02) 2365-4361分機760、ao-junkai@mail.taipei.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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