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CMS10904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車輛運輸開口契約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決標日:109/01/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千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4,650
原始預算
$ 661,400
底價金額
$ 653,000
決標折數
9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機關代碼 3.79.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俊楷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機關代碼 3.79.7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人 蔡俊楷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傳真號碼 (02)23697854
電子郵件信箱 ao-junka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契約年度內工作表現優良且積極配合機關各項工作要求者,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 總擴充期間以2年為限,總擴充金額計132萬2,800元整。惟後續擴充年度預算遭議會刪減不足以契約條件支應時,應重新與廠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3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 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應屬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1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或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並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及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本案契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或實際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 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 本案簽訂契約時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09年1月22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俊楷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機關代碼
3.79.7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人
蔡俊楷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傳真號碼
(02)23697854
電子郵件信箱
ao-junka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契約年度內工作表現優良且積極配合機關各項工作要求者,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 總擴充期間以2年為限,總擴充金額計132萬2,800元整。惟後續擴充年度預算遭議會刪減不足以契約條件支應時,應重新與廠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3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 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應屬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1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或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並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及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本案契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或實際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 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 本案簽訂契約時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09年1月22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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