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ao-mary243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以現金100元方式購買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之指定日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之日起40個工作天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最新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之業者。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欲查看現場請聯絡軍墓股賴小姐(02-27851686分機14);若有本案招標文件問題,請聯絡本局秘書室陳小姐(02-23654361分機760)。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三、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四、投標廠商應附證明文件:
(一) 須符合E101011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之業者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 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
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五) 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須另檢具承攬工程手冊、當年度會員證。
五、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7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
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7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廠商不得沿用。
七、補充說明:其餘細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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