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ao-mary2437@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契約年度內其服務品質如經本大廈各機關過半數以上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每期1年,以2期為限。惟後續擴充年度預算遭議會刪減,不足以契約條件支應時,應重新與廠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以現金支付新臺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80資源回收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等行業。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106年4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
(二)標單所列部分項目及數量,投標者須至現場勘查,預估工作量、能力(人員調度、穩定性)及與機關配合度,並依規範內容,確實估價計算,得標後須依規定施作。
(三)勞務範圍請先電話聯絡現場查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逕至工作地點:臺北市水源大廈(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現場,電話:(02) 2365-4361分機761,聯絡人:楊小姐,本勞務不另外辦理現場會勘。
(四)得標廠商須對本勞務投保「雇主意外責任險」;對雇用員工須強制辦理「國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另應注意履約期間勞動基準法最新修正法令,注意其勞工排班及薪資發給情形,以保障勞工權益。
(五)得標廠商使用之器材、用具及材料必須妥善放置於固定場所,不得任意放置,影響觀瞻。
(六)本局保留有關本案招標文件條款解釋〈補充說明〉權。
(七)投標廠商應附具「病媒防治業施藥人員訓練證明」,俾利進行專業之消毒作業,否則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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