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ao-mary2437@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下個年度如未及重新招標,得經廠商同意於次年度按原契約條件、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續約3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以現金新臺幣100元付款
開標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履約期限
106年4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最新版本製作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106年4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二)標單所列部分項目及數量僅供參考,投標者須至現場勘查,預估工作量、能力(人員調度、穩定性)及與機關配合度,並依規範內容,確實估價計算,得標後須依規定施作。
(三)勞務範圍請先電話聯絡現場查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逕至工作地點:臺北市軍人公墓(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130號)現場,電話:(02) 2785-1274,聯絡人:蕭永貞,本勞務不另外辦理現場會勘。
(四)得標廠商須對本勞務投保「雇主意外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對雇用員工須強制辦理「國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另應注意履約期間勞動基準法最新修正法令,注意其勞工排班及薪資發給情形,以保障勞工權益。
(五)得標廠商使用之器材、用具及材料必須妥善放置於固定場所,不得任意放置,影響觀瞻。
(六)本局保留有關本須知各條款之解釋〈補充說明〉權。
(七)投標廠商應附具「病媒防治業施藥人員訓練證明」,俾利進行專業之消毒作業,否則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