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ao-mary243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電子領標則請自行上網下載文件費用為100元
開標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最新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E801060室內裝修業(限具施工資格者)之業者。
須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欲查看現場,請聯絡替代役中心李先生,電話:02-83692041分機209;如有本案招標文件相關問題,請聯絡本局秘書室承辦人陳美伶小姐。電話:02-23654361#760。
二、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6年4月26日。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四、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五、投標廠商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未附者為不合格標):
(一)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E801060室內裝修業(限具施工資格者) 等營業項目業者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當年度會員證。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五)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領標繳交憑證。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
(七)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八)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六、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4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4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領標相關文件或憑據。
八、其餘工程細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定。
九、本案為第2次招標之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部分如下:
(一)詳細價目表
1.一樓工程
(1)1樓更新天花板礦纖板材拆卸清運(修正)。
(2)教室區新作隔間工程(修正)。
(3)教室區矽酸板封板(修正)。
(4)值日室廁所更新止滑地磚及輕鋼架天花板(新增)。
2.四樓工程:天花板封矽酸鈣板(新增)。
(二)圖說
1.教室區(第24頁)。(修正)
2.1樓大廳(第38頁)。(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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