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
電子郵件信箱
af-17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30)、度量衡器批發業(F11306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040)、度量衡器零售業(F21305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一段開標方式,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2.公告底價:新臺幣4,005,000元整。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5月7日前(含)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要求釋疑,本機關於民國109年5月11日前(含)以書面答覆之。
4.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應於接獲本機關通知或本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含)提出;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應於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次日起10日內(含)提出異議,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含) 。
5.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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