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至7樓
電子郵件信箱
fy_1214@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280,000元,擴充期間自契約生效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詳本案徵求企劃書說明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至7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凡持有政府機關及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與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批發業及零售業(F118010、F218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等相關,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2)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押標⾦:無。
3.履約保證⾦:契約⾦額之10%。
4.保固保證⾦:無。
5.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
⽉23⽇前以書⾯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
2⽉25⽇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配合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推動計畫,未來與得標廠商簽訂採購契約時,除正
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投標廠商,儘速申請符合電⼦簽章法之憑證,俾
利於電⼦採購契約進⾏電⼦簽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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