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gz_16036@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增購權利1年,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或文件費每份新臺幣壹佰元,郵購者另加付回郵郵資新臺幣壹佰元,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加付系統使用費。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4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需同時符合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電器承裝業及E601020電器安裝業,且不允許共同投標,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履約詳細地點數量方式
本辦公大樓全部,請參閱契約書、管理規範、保養維護週期表及詳細價目表。
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607邱小姐,傳真:87806129、地址:同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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