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1 已決標公告

辦公處所清潔維護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決標日:107/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京錡環境衛生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4,462
原始預算
$ 627,560
底價金額
$ 590,000
決標折數
92.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代碼 3.79.7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嘉源
聯絡電話 (02)27230711#412
機關代碼 3.79.70.1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聯絡人 張嘉源
聯絡電話 (02)27230711#412
傳真號碼 (02)27237154
電子郵件信箱 fv011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經本所評估後無逾期違約等情事者,得以原契約條件、單價及契約內提供之各項服務項目數量,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之期間為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具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營業項目J101010。 2.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具有J101020病媒防治業登記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3.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底價公開為新臺幣590,000元整。 2.本案駐點勞工採固定薪資計算。 3.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電話27230711分機412、傳真:272371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2樓。 4.疑義方式: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5.釋疑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即107年11月12日止;本所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答覆。 6.廠商對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0.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嘉源
聯絡電話
(02)27230711#412
機關代碼
3.79.70.1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聯絡人
張嘉源
聯絡電話
(02)27230711#412
傳真號碼
(02)27237154
電子郵件信箱
fv011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經本所評估後無逾期違約等情事者,得以原契約條件、單價及契約內提供之各項服務項目數量,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之期間為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具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營業項目J101010。 2.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具有J101020病媒防治業登記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3.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底價公開為新臺幣590,000元整。 2.本案駐點勞工採固定薪資計算。 3.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電話27230711分機412、傳真:272371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2樓。 4.疑義方式: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5.釋疑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即107年11月12日止;本所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答覆。 6.廠商對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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