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am2837539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關渡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581號(本校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應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801060室內裝修業,應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應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登記證。依據「營造業承攬工 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土木包工業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720萬元以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評選簡報時間為113年4月30日下午14時00分,於本校渡水樓二樓大辦公室辦理。簡報為15分鐘,統問統答時間為10分鐘。
2.投標廠商對本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23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本校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4月24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詳列報價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內容與投標須知第42點第7款序文規定之詳細價目表若不一致,以詳細價目表為準;服務建議書報價總價與投標書報價總價不同者,以文字為準;文字與文字不符時,以較低者為準,除招標文件規定價格納入協商項目者外,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預算金額,否則為不合格標。
4.履約期限:自本校通知7 日內開工,90日曆天竣工。
5.本校指定之開工日期,另由本校通知承商及監造廠商,預訂於六月及暑假期間施工。另於開工前應完成申報期初空氣污染防制及繳費,以免受罰。
6.凡開工、竣工、保險等「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規定之應辦理事項,承商皆需以書面提報本案委託技術服務廠商「潮境創新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及本校。
7.保固期:自驗收合格日當日起算保固2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關渡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