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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關渡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581號
履約期限
自105年8月29日起至106年8月27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學校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6.未受懲戒切結書(1式)
7.企劃書1式6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者,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但招標文件要求詳列報價內容者,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內。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或費率);如低於該固定費用(或費率),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2.押標金無;履約保證金:20萬元
3.開標時間:105年8月18日10時整。
4.評選會議:105年8月19日10時整。
5.預訂決標日期:評審結果經機關首長核定,辦理議約後決標。
6.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5年8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5年8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8912847轉831何主任,傳真:28952910,地址: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581號總務處
7.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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