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福志路75號校長室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福志路75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欲參加本標案投標廠商需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暫停營業及不良紀錄、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室內裝修業(須為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6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6月2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備註
本案為三個子案合併招標,廠商投標時,務必將三案的標單分別填寫後,將總價加總填寫至報價單上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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