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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392號/士東國小力行樓2樓校史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士東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392號/士東國小總務處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30 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截止投標時間:114年11月19日下午17時,請於期限內將投標文件送本校總務處。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三、開標時間及地點:114年11月20日上午8時40分於本校力行樓二樓校史室,審查會議於114年11月20日上午10時40分在上述地點召開。
四、本案公告底價為1541000元整。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 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但為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但不具法人 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 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六、本案為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 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