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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114第1學期履約狀況良好,經評鑑小組評鑑良好,保留114學年度第2學期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間為115年2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金額以新台幣676,952元為限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87臺北市東湖路115號東湖國小八德樓4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信義樓一樓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4年8月29日至114年10月24日間分4批交貨,詳採購補充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CH01030文具製造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為參考為有利標精神決標。
1.截標日期:114年6月30日(一)17時。
2.開標日期:114年7月01日(二)14時。
3.評選日期:114年7月01日(二)14時10分。
4.開標評選地點:本校八德樓四樓校史室。
5.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6.本案免押標金、保證金。
1.廠商對本案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聯絡電話:02-26339984轉125,傳真02-26334163,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
2.廠商請於截標前送達或寄達本校總務處,逾期無效(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校概不負責。
3.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4年6月26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即114年6月28日前)。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