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hes11224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校園環境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戴群峰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4,657
原始預算
$ 494,65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恆嘉
聯絡電話 (02)26339984#125
機關代碼 3.79.7.6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
聯絡人 張恆嘉
聯絡電話 (02)26339984#125
傳真號碼 (02)26334163
電子郵件信箱 lesnar011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3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補助金額 494,657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13
原公告日 112/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0 10:00
開標地點 11487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東湖國小八德樓四樓展演廳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87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東湖國小信義樓1樓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決標日90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修正2-3投標須知_附錄誤植之截標開標時間。 *本案為固定金額給付,免備投標書。 1.截標日期:112年12月19日(二)17時。 2.開標日期:112年12月20日(三)10時。 3.評選日期:112年12月20日(三)10時10分。 4.開標評選地點:本校八德樓四樓展演廳。 5.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6.本案免押標金、保證金。 1.廠商對本案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聯絡電話:02-26339984轉125,傳真02-26334163,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 2.廠商請於截標前送達或寄達本校總務處,逾期無效(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校概不負責。 3.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2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即112年12月16日前)。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7
聯絡人
張恆嘉
聯絡電話
(02)26339984#125
機關代碼
3.79.7.6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
聯絡人
張恆嘉
聯絡電話
(02)26339984#125
傳真號碼
(02)26334163
電子郵件信箱
lesnar011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3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補助金額
494,657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13
原公告日
112/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0 10:00
開標地點
11487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東湖國小八德樓四樓展演廳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87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東湖國小信義樓1樓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決標日90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修正2-3投標須知_附錄誤植之截標開標時間。 *本案為固定金額給付,免備投標書。 1.截標日期:112年12月19日(二)17時。 2.開標日期:112年12月20日(三)10時。 3.評選日期:112年12月20日(三)10時10分。 4.開標評選地點:本校八德樓四樓展演廳。 5.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6.本案免押標金、保證金。 1.廠商對本案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聯絡電話:02-26339984轉125,傳真02-26334163,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 2.廠商請於截標前送達或寄達本校總務處,逾期無效(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校概不負責。 3.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2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即112年12月16日前)。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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