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4月15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4月16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 本案工本費為100元,如因流標重新上網,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更換修正後之招標文件,無須再付工本費。
(三) 本案採電子領標,等標期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5日,爰本案訂為6天。
(四) 本案以固定費用新台幣480,205元整給付,免備投標書及及價格封,但須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費用之內容。
(五) 現場勘查: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校所發售之全部文件,並應自行赴現場詳實勘查,以便明瞭本案有關事項;但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詢問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長林鈴純或總務主任潘主任(電話27907161轉152或151)。
(六) 本案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固定價格決標。
(七) 當日開標及資格審查倘有合格廠商下,暫訂評審時間為同日下午14:00及議價為下午15:00。
(八)備註:
1、本案預算額度新台幣703萬7,963元,內容包括:
(1)、和平樓2樓教室整修-學齡前3-5歲有2班工程經費125萬9,236元。
(2)、仁愛樓1樓教室整修-學齡前2歲(含廁所修繕)工程經費217萬6,596元。
(3)、和平樓教室整修為辦公室工程經費56萬8,500元。
(4)、配膳室廚房整修工程經費113萬5,117元。
(5)、幼兒園入口處戶外設施整修工程經費54萬3,060元。
(6)、信義樓2樓樓梯間小教室整修為廁所工程經費73萬8,230元。
(7)、室內裝修審查費用3萬9,050元。
(8)、工程管理費9萬7,969元。
(9)、委託技術服務48萬0,205元。
2、本案建築師必須配合學校一起參加由教育局召開圖說審查會議.....等增班工程執行進度。
3.本次僅修訂截止日期為108年4月18日下午16:00及開標日期108年4月19日下午13:30,若符合資格者,續辧評審會議暫訂同日下午14:00及議價.
4.前面第1次及第2次已領標者,務必檢附領標紀錄為佐證.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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