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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基於效率及品質要求,並考量本案裝修工程之設計與施工整合,以統包方式辦理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41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5日內提送基本設計成果,備文送達機關辦理審查,基本設計審查核定次日起15日內提送細部設計暨工程預算書圖,經審查核定後開工及施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14年9月30日(二)下午5時整。
2.開標日期:114年10月1日(三)上午10時整。
3.開標地點:本校平靜樓3樓第三會議室。
4.評選時間:114年10月1日(三)下午2時整,廠商依投標順序進行簡報。
5.本案廠商不允許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3)E801060室內裝修業。(具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或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4)建築師事務所。
6.本案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固定費用新臺幣(以下同)2,308,483元。包含施工費用1,877,140元整、設備費366,300元整、規劃設計費65,043元整。
7.押標金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5%為原則,或不逾標價之5%為原則。廠商繳納押標金100,000元整。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價金之10%。
8.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15日內提送基本設計成果,備文送達機關辦理審查,基本設計審查核定次日起15日內提送細部設計暨工程預算書圖,經審查核定後開工及施工。請廠商於投標文件及決標後細設工程預定進度表詳列工程進度。施工履約期間,如遇學校重大考試及活動等不可歸責於廠商之因素,得向機關申請不計工期。
9.廠商針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即114年9月2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提出請求釋疑。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114年10月1日中午12時前釋疑。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