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100號
電子郵件信箱
johnny0229@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1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屬一般裝修工程,非巨額或特殊採購,故不訂定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案依臺北市招標文件公告底價作業流程圖,本案需公告底價,經111年6月20日開啟底價封會議中開啟底價金額為新臺幣58萬5,800元整。
(二) 截止投標:112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7時止。
(三) 開標:112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地點為本校忠孝樓1樓會議室。
(四) 審查會議: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於112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進行;地點為本校忠孝樓1樓會議室。
(五) 本案第1次招標,如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准予直接改採限制性招標,得不受3家投標廠商之限制。
(六) 協商:無協商機制。
(七) 結算方式:總價結算。
(八) 押標金:25,000元整(不逾預算金額5%)。
(九) 履約保證金:50,000元整(不逾預算金額10%)。
(十) 保固金及保固期限:結算金額之3%,保固期2年。
(十一)物價調整:本案期程較短(未達180日),將不採用(依99年4月29日北市教工字第0993584500號函,本案無物價調整機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