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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1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05年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土木包工業
3.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定決標日期:106年4月19日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4月14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年4月17日。
3.廠商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4.本案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5.本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採購數量為預估數量,依實際數量結算。
6.廠商務必詳閱招標文件編號001採購契約第44、45、61~64頁。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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