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臺北市南港區惠民街67號
電子郵件信箱
2302@nkp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臺北市南港區惠民街67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南港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臺北市南港區惠民街67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 60 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及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14年10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14年10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臺北市南港區惠民街67號南港國小總務處2.郵寄:臺北市南港區惠民街67號南港國小總務處(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由地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截止收件時間:114 年 10 月7日 下 午 17 時 00 分
開 標 時 間 :114 年 10 月 8 日 上午 09 時 30 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