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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前經本校餐點供應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廠商履約情形良好者,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4,274,664元整(但須依當年度實際招生情況合計採購總金額),原則上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五常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本校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食品什貨批發業(F10217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203010)、餐館業(F501060)、其他餐飲業(F50199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 起算,至114/8/28下午5:00為止。
2.開標時間:114/9/2上午10:00,地點:本校校史室。
3.評選時間:114/9/2下午02:00,地點:本校校史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