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忠孝樓屋頂防水隔熱整修及修漏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喬碩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39,527
原始預算
$ 3,154,966
底價金額
$ 3,154,900
決標折數
9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5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闕麗芬
聯絡電話 (02)25023416#832
機關代碼 3.79.7.5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
聯絡人 闕麗芬
聯絡電話 (02)25023416#832
傳真號碼 (02)25020992
電子郵件信箱 sarana248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09
原公告日 106/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2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申報開工後4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專業營造業:防水工程E103111(代碼及業別由機關於招標文件載明) a.承攬工程手冊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 前半年以內)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06年5月11日下午5: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本校總務處),郵寄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底價訂定: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3.預定決標日期: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106年05月12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6年5月09日前 5.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6.本案工期為40工作天 7.此次更正工程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之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闕麗芬
聯絡電話
(02)25023416#832
機關代碼
3.79.7.5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
聯絡人
闕麗芬
聯絡電話
(02)25023416#832
傳真號碼
(02)25020992
電子郵件信箱
sarana248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09
原公告日
106/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2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申報開工後4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專業營造業:防水工程E103111(代碼及業別由機關於招標文件載明) a.承攬工程手冊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 前半年以內)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06年5月11日下午5: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本校總務處),郵寄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底價訂定: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3.預定決標日期: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106年05月12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6年5月09日前 5.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6.本案工期為40工作天 7.此次更正工程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之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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