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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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規定採用臺北市政府之採購招標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CH01040 玩具製造業、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止(逾期者恕不受理);另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押標金:0元,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0,000元,保固金:契約金額(結算金額)之3%。
4.第⼀階段開標:114年6⽉24⽇(⼆)上午9:00,符合資格廠商當⽇中午12
時前通知。評選會議時間:114年6⽉25⽇(三)上午9:00進⾏評選會議,請符合資格廠商派員出席並進⾏簡報。
5.截⽌投標⽇或截⽌收件⽇,因故停⽌上班,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代之。開標⽇如遇不可抗⼒之災害,本機關停⽌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6.現場勘查時間為上班日上午9時-11時;下午13時30分至15時。勘查前請先聯絡總務處(鄭主任分機35/蕭組長分機3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大直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