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大直國民小學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大直街2號(視聽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大直街2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50個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規定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招標文件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均可投標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4.「經濟部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告底價
新台幣1,393,900元整。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08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3.押標金:60,00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 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3%。
4.決標日同開標日。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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