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ina0425@cap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善本校棒球打擊場排水系統,並美化四周圍牆,打造更安全的教學場域,並融入校園意象,打造校園與社區共榮之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選用臺北市政府函頒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施工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E101011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102011 土木包工業。【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不訂底價,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其理由:以最有利標決標。採固定費用給付,其金額為2,157,589元整 。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1⽇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案如有施⼯區域場勘需求,請於上班⽇提前來電預約,電話02-25617600#130 湯主任。
四、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15年6月1日下午5時,請於期限內將投標文件送至本校大智樓1樓總務處。
五、本案115年6月2日上午9時於本校總務處進行開標,評選會議訂於115年6月4日上午10時於本校大智樓2樓小會議室舉行。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