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719 已決標公告

113學年度戶外教育交通車勞務採購(案號:11307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星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8,400
原始預算
$ 708,600
底價金額
$ 708,600
決標折數
98.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25617600#130
機關代碼 3.79.7.52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25617600#130
傳真號碼 (02)25211589
電子郵件信箱 jungaudrey@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情況良好,經校⽅評估同意後,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核算與本案得標廠商辦理後 續擴充,期間為114年8⽉1⽇⾄115年07⽉31⽇,總⾦額預估新臺幣70萬8,6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31 17:00
開標時間 113/08/01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大智1樓總務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如質如實辦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7/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代碼、營業項⽬: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J902011旅行業。 b.其他證明文件: 交通部觀光署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服務建議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本案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113年8⽉01⽇下午13時30分假本校大智1樓總務處室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作業,審查符合者,於113年8月2日(五)上午10時於大智2樓小會議室進⾏簡報及評審事宜。 ※廠商簡報順序依照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不另辦理抽籤。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截⽌投標(收件)期限(113年7⽉31⽇下午16時前)前寄(送)達;如以郵寄⽅式,請注意郵遞時效;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招標文件內容釋疑: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26⽇下午5時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29⽇下午17時前以書⾯答復或以電⼦郵件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原訂開標⽇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因素致本機關停⽌上班,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憑據書⾯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式: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惟請配合本次截⽌投標及開標時間,⾃⾏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52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25617600#130
機關代碼
3.79.7.52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25617600#130
傳真號碼
(02)25211589
電子郵件信箱
jungaudrey@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情況良好,經校⽅評估同意後,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核算與本案得標廠商辦理後 續擴充,期間為114年8⽉1⽇⾄115年07⽉31⽇,總⾦額預估新臺幣70萬8,6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31 17:00
開標時間
113/08/01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大智1樓總務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如質如實辦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7/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代碼、營業項⽬: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J902011旅行業。 b.其他證明文件: 交通部觀光署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服務建議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本案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113年8⽉01⽇下午13時30分假本校大智1樓總務處室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作業,審查符合者,於113年8月2日(五)上午10時於大智2樓小會議室進⾏簡報及評審事宜。 ※廠商簡報順序依照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不另辦理抽籤。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截⽌投標(收件)期限(113年7⽉31⽇下午16時前)前寄(送)達;如以郵寄⽅式,請注意郵遞時效;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招標文件內容釋疑: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26⽇下午5時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29⽇下午17時前以書⾯答復或以電⼦郵件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原訂開標⽇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因素致本機關停⽌上班,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憑據書⾯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式: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惟請配合本次截⽌投標及開標時間,⾃⾏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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