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113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數位學習網路佈線及資訊設備採購財物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柏可揚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5,780
原始預算
$ 515,780
底價金額
$ 515,78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5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25617600#130
機關代碼 3.79.7.52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25617600#130
傳真號碼 (02)25211589
電子郵件信箱 jungaudrey@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15,78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08:40
開標地點 本校大智樓總務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12/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2電腦設備安裝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或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ZZ99999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30分⾄12時及下午13時30分⾄16時內送達。 ※採電⼦投標者應利⽤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投標廠商經審標合格後(電通),請於112年12⽉12⽇(星期⼆)上午10時30分⾄ 本校⼤智樓2樓大會議室參加評選審查會議,請準時出席。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中⼭區⻑安國⺠⼩學(臺北市中⼭區吉林路15號;承 辦⼈員:余芊瑢;電話:02-25617600轉130)。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07⽇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 112年12⽉8⽇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52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25617600#130
機關代碼
3.79.7.52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25617600#130
傳真號碼
(02)25211589
電子郵件信箱
jungaudrey@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15,78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08:40
開標地點
本校大智樓總務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12/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2電腦設備安裝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或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ZZ99999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30分⾄12時及下午13時30分⾄16時內送達。 ※採電⼦投標者應利⽤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投標廠商經審標合格後(電通),請於112年12⽉12⽇(星期⼆)上午10時30分⾄ 本校⼤智樓2樓大會議室參加評選審查會議,請準時出席。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中⼭區⻑安國⺠⼩學(臺北市中⼭區吉林路15號;承 辦⼈員:余芊瑢;電話:02-25617600轉130)。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07⽇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 112年12⽉8⽇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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