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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之招標文件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801060室內裝修業(須為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臺北市招標文件公告底價作業流程圖,本案需公告底價,底價金額新臺幣2,655,333元整。
(二)截止投標:110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止。
(三)開標:110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地點為本校大智樓2樓小會議室。
(四)審查會議:本案不進行廠商簡報,於1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審查,地點為本校大智樓2樓小會議室。
(五)履約期限:開工日起計45個日曆天。
(六)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不允許共同投標。
(七)決標原則:本採購採用評分及格最低標,經審查會議後合格分數(80分)之廠商進行後續價格標決標原則。
(八)協商:無協商機制。
(九)結算方式:依決標後之詳細價目表及實際履約完成項目給付價金。
(十)押標金:120,000元整(不逾預算金額5%)。
(十一)履約保證金:240,000元整(不逾預算金額10%)。
(十二)保固金及保固期限:結算金額之3%,保固期2年。
(十三)物價調整:本案期程較短(未達180日),將不採用(依99年4月29日北市教工字第0993584500號函,本案無物價調整機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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