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603 已決標公告

114學年度幼兒園餐點麵包糕點財物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貝軒烘焙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0,750
原始預算
$ 644,750
底價金額
$ 644,000
決標折數
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4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許乃文
聯絡電話 (02)25942635#838
機關代碼 3.79.7.48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
聯絡人 許乃文
聯絡電話 (02)25942635#838
傳真號碼 (02)25850245
電子郵件信箱 munycat7@go.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績效良好,增購續約115年8 月30日至116年8月29日止,金額新臺幣644,750元,擴充內容為本契約項目、單價與數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4 13: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崇聖樓2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7.4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8.30-115.8.29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登記有案並未受採購法停權處分之A102060糧商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6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2日(7月1日前)。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2)25942635#838許主任,傳真:(02)25850245,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二、開標時間為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評審會議時間為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4時00分,地點為本校崇聖樓2樓會議室。 三、本校地址為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上午8時至下午3時30分前,請於正門進入,下午3時30分過後,請由北門(出入口在哈密街59巷21 弄)進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48
聯絡人
許乃文
聯絡電話
(02)25942635#838
機關代碼
3.79.7.48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
聯絡人
許乃文
聯絡電話
(02)25942635#838
傳真號碼
(02)25850245
電子郵件信箱
munycat7@go.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績效良好,增購續約115年8 月30日至116年8月29日止,金額新臺幣644,750元,擴充內容為本契約項目、單價與數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4 13: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崇聖樓2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7.4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8.30-115.8.29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登記有案並未受採購法停權處分之A102060糧商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6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2日(7月1日前)。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2)25942635#838許主任,傳真:(02)25850245,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二、開標時間為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評審會議時間為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4時00分,地點為本校崇聖樓2樓會議室。 三、本校地址為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上午8時至下午3時30分前,請於正門進入,下午3時30分過後,請由北門(出入口在哈密街59巷21 弄)進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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