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267@dlp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崇聖樓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採購法停權處份之下列廠商
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應有甲級電器承裝業(電器承裝業執照與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2月28日前以書面項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疑義之期限不逾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5日(12月29日前)。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連絡電話:25942635*838賴主任,傳真:25850245,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二、本校大門開放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3點30分,3點30分過後請由本校北門警衛室進出(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59巷21弄)。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