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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崇聖樓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程,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為受採購法停權處份之下列廠商
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E601010丙等以上
電器安裝業E60102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JA02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4月29日前以書面項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疑義之期限不逾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5月3日前)。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連絡電話:25942635*838蔡主任,傳真:25850245,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二、本校大門開放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3點30分,3點30分過後請由本校北門警衛室進出(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59巷21弄)。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程,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
四、本案公告底價為壹佰捌拾柒萬參仟柒佰玖拾柒元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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