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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51號向善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51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使用臺北市政府工採字第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16)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信工程業 E701010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即5月19日前),以書面提出,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即5月21日)
2.本案預估決標日自開標日起至開標後5日止。
3.本案採異質最低標(評分及格最低標),請廠商詳閱審查須知及需求說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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