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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二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一)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1.承攬工程手冊。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三)「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四)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二、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免檢附)。
三、押標金繳納憑據。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六、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8年4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4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二、開標時間為108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30假本校中棟2樓校史室辦理。
三、本案預計決標日:108年4月10日辦理。
四、本案工程場勘說明:
(一)場勘時間:上班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止。
(二)場勘連絡人: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長陳組長(電話:25944413轉分機140)。
五、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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