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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及適用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6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之權利,預估擴充期間金額新臺幣61,680,00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其他證明文件: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釋疑期限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115年7月20日前。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開標時間:115年7月28日(二)上午9時。
*初評時間:115年7月30日(四)上午9時。
*複評時間:115年7月30日(四)初評之後接續辦理。
*本案初評以廠商簡報及委員詢答為主,複評除評比服務建議書內容外,另實地勘查廠商承作地點亦為評比內容,惟若因政府法規規定或因實際狀況不允許實地勘察,則由評選委員決定複評方式(含取消)。
*預定決標日期:115年7月31日(五)下午2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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