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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保留本案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案如原定採購量不足,得依原契約條件於111年9月底前以換文方式向得標廠商採購,金額約新台幣2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本校東陽樓二樓會議室
履約期限
廠商需於111年8月26日前將標的送達各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7時30分至下午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校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本校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審查時間為111年5月30日(一)下午2時整假本校東陽樓二樓會議室召開,請資格符合廠商注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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