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08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中小學電力系統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第8群)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森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35,348
原始預算
$ 2,435,34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興華
聯絡電話 (02)27609221#500
機關代碼 3.79.7.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
聯絡人 許興華
聯絡電話 (02)27609221#500
傳真號碼 (02)27662370
電子郵件信箱 shinghwa@sup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35,34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435,34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01 12:00
開標時間 109/12/01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東陽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二階段,決標日次日起60及2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教育部指定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須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電機工程技師執業執照及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1、投標廠商為事務所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例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1.決標日次日起60日內完成第一階段設計工作(詳需求說明書)。 2決標日次日起270日內完成第二階段圖面繪製,並送台電公司完成審查作業(詳需求說明書)。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二、招標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須於109年12月1日12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西松國小總務處文書組) (二)本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及單位,依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109年12月1日下午14時整於本校東陽樓2樓會議室開標,109年12月2日上午10時0分整進行評選,並以本機關名義決標。但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機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0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興華
聯絡電話
(02)27609221#500
機關代碼
3.79.7.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
聯絡人
許興華
聯絡電話
(02)27609221#500
傳真號碼
(02)27662370
電子郵件信箱
shinghwa@sup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35,34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435,34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01 12:00
開標時間
109/12/01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東陽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二階段,決標日次日起60及2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教育部指定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須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電機工程技師執業執照及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1、投標廠商為事務所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例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1.決標日次日起60日內完成第一階段設計工作(詳需求說明書)。 2決標日次日起270日內完成第二階段圖面繪製,並送台電公司完成審查作業(詳需求說明書)。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二、招標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須於109年12月1日12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西松國小總務處文書組) (二)本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及單位,依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109年12月1日下午14時整於本校東陽樓2樓會議室開標,109年12月2日上午10時0分整進行評選,並以本機關名義決標。但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機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0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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