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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79巷11號(本校圖書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79巷11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5年1月21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34760號函修正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189萬1,280元整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 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1.截標時間、地點:115年6月15日9時0分。
2.開標時間、地點:115年6月15日11時0分 。
3.評選時間、地點:115年6月18日10時00分
4.預定決標日同評選日。
5.準備服務建議書共7份(1本正本,6本副本)。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5年6月11日12時前以書面提出並電話通知確認本校收到與否,若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本校釋疑期限為:115年6月12日12時止。
7.招標期間,請於上班時間早上7時50分至下午5時0分投標。※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標。
8.本案無後續擴充。
※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點截止投標或收件。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開標時間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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