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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79巷11號(本校華樓3樓討論室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79巷11號(本校智樓1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之開工日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60 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12月13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34456號函修頒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其餘內容詳本案投標須知十三)
其他: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3,866,554元整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 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1.截標時間、地點:114年6月16日(一)下午5時0分於本校智樓1樓總務處。
2.開標時間、地點:114年6月17日(二)下午13時0分於本校華樓3樓討論室一 。
3.評選時間、地點:114年6月19日(四)下午13時30分於本校智樓1樓視聽教室。
4.預定決標日同評選日。
5.準備服務建議書共7份(1本正本,6本副本)。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4年6月11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提出並電話通知確認本校收到與否,若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本校釋疑期限為:114年6月13日下午18時止。
7.招標期間,請於上班時間早上7時50分至下午5時0分投標。※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標。
8.本案無後續擴充。
※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點截止投標或收件。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開標時間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