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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融入新時代學習空間思維,結合師生共同參與,從盤點需求、整理減化開始,創發對未來教室空間的想像與規劃,再據以設計營造優質教室環境,落實美感教育之理念。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79巷11號(本校智樓1樓視聽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79巷11號(本校智樓1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設計作業應於決標日起 30 日曆天內完成,以機關通知之開工日開工,開工日起 50 日曆天內完成本工程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2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04705號函修頒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801060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專業設計廠商
(3)E801010室內裝潢業、E901010油漆工程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等規定(詳參投標須知十三)。
其他: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2007,265元整。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1.截標時間、地點:113年4月15日(一)下午5時0分於本校智樓1樓總務處。
2.開標時間、地點:113年4月16日(二)上午11時20分於本校智樓1樓視廳教室。
3.評選時間、地點:113年4月23日(三)上午9時0分於本校華樓3樓研討室一(圖書室內)。
4.預定決標日同評選日。
5.準備服務建議書共6份(1本正本,5本副本)。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3年4月9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校以書面提出並電話通知確認本校收到與否,若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本校釋疑期限為:113年4月10日下午6時前。
7.招標期間,請於上班時間(早上7時50分至下午4時30分)投標,投標截止當日則為早上7時50分至下午5時0分投標。※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 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開標時間 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