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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經機關考評優良者,得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其擴充採購以一年為限,擴充金額以15,708,000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60號,本校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餐盒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10/7/26下午5:00為止。
2.本案預估需求數量238,000份,預估供餐人數2,000人,預算金額為15,708,000元;廠商履約經機關考評優良者,得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其擴充採購以一年為限,擴充金額以15,708,000元為限。
3.本案為複數決標,決標廠商數上限為3家,未達80分不予錄取。
4.每日2家以上廠商同時供應,上學期每月由得標廠商以班級為單位平均分配,分配方式依學務處提出之分配表供應,下學期每月由每班級擇訂1家供應。
5.本案預定決標日:110/7/27。
6.資格審查時間:110/7/27上午09:30,地點:本校校史室。
7.簡報時間:110/7/27上午10:00,地點:本校校史室。
8.配合防疫措施,進入校園請配戴口罩。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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