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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60號,本校校史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60號,本校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0年8月9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地點並完成安裝測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冷凍空調業: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10/7/12下午5:00為止。
2.本案預定決標日:110年7月13日。
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校前請先量測體溫並一律配戴口罩。
110/7/7更正公告
1.更正投標須知第貳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十三-(7)
投標廠商資格為
冷凍空調業: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更正廠商資格審查表及投標封套
3.更正採購規格說明,保固期限更正為1年
4.延長等標期至7/12截標,7/13上午10:00開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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