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ps11517 已決標公告

115學年度畢業參訪活動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創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89,600
原始預算
$ 2,289,600
底價金額
$ 2,289,6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佳琪
聯絡電話 (02)27074191#3300
機關代碼 3.79.7.1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二十二號
聯絡人 許佳琪
聯絡電話 (02)27074191#3300
傳真號碼 (02)27081845
電子郵件信箱 jiaqi@hap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09
原公告日 115/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0 08: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二十二號(仁愛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認投標及履約意願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管理之需要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二十二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月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902011旅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15年7月17日(五)下午17時00分。 2.開標日期:115年7月20日(一)上午8時30分。 3.開標地點:本校仁愛樓二樓會議室。 4.評審時間:暫定115年7月23日(四)上午9時,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截標當日下午17時前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5年7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本校釋疑期限為115年7月15日,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一日則以一日計,若日數不足,截止日須至少延後到補足不足的日數。 ※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不得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規格。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佳琪
聯絡電話
(02)27074191#3300
機關代碼
3.79.7.1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二十二號
聯絡人
許佳琪
聯絡電話
(02)27074191#3300
傳真號碼
(02)27081845
電子郵件信箱
jiaqi@hap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09
原公告日
115/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0 08: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二十二號(仁愛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認投標及履約意願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管理之需要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二十二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月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902011旅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15年7月17日(五)下午17時00分。 2.開標日期:115年7月20日(一)上午8時30分。 3.開標地點:本校仁愛樓二樓會議室。 4.評審時間:暫定115年7月23日(四)上午9時,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截標當日下午17時前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5年7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本校釋疑期限為115年7月15日,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一日則以一日計,若日數不足,截止日須至少延後到補足不足的日數。 ※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不得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規格。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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