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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二十二號(本校仁愛樓二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二十二號幸安國小總務處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3)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投標須知」所載之規定。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15年5月6日(三)上午10時。
2.開標日期:115年5月7日(四)下午1時。
3.開標地點:本校仁愛樓二樓會議室。
4.評審時間:暫定115年5月15日(五)上午11時,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5.本案適用最有利標並採固定費用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截標當日下午17時前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5年4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本校釋疑期限為115年4月30日,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一日則以一日計,若日數不足,截止日須至少延後到補足不足的日數。
※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不得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規格。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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