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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2次,期間2年(111學年度、112學年度,每次預估金額為349萬8,041元,共計增購上限金額為新臺幣699萬6,082元,視當年度實際招生情況計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忠孝樓一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10年8月30日~111年8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或(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或(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或(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F101130)蔬果批發業、(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或經政府登記合格有案之生鮮食材供應業或餐飲製造業或餐飲零售業。C103050 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I101090食品顧問業、ZZ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時間(資格審查)及地點:110年8月10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一樓會議室辦理。
2.本案審查時間(簡報)及地點:110年8月18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校一樓會議室辦理。
3.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10年8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7322332分機832
4.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開會決議履約情形符合本校110學年度幼兒園餐點食材採購履約規範,招標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2年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2次,期間2年(111學年度、112學年度,每次預估金額為349萬8,041元,共計增購上限金額為新臺幣699萬6,082元,視當年度實際招生情況計算)。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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