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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前經本校附設幼兒園餐點供應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廠商履約情形良好者,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自109年8月30日至110年6月30日),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700,000元整(但須依當年度實際招生情況合計採購總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或(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或(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或(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或(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或(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或(F101130)蔬果批發業或(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或經政府登記合格有案之生鮮食材供應業或餐飲製造業或餐飲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應予詳閱,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8月29日前,上班時間(8:00-16:00),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本校釋疑之期限為108年9月1日前以書面答覆。投標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評選時間:9月3日下午14:00。
3.底價:2,671,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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