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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4年度契約期滿,經學校評定於114年度契約期間執行良好者,得後續擴充1年(自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擴充之數量及服務內容,同114年度決標數量及服務內容。擴充之金額以新臺幣 158萬5,957元整為限。但115年度預算於議會預算審定後遭刪減時,經評估尚可執行時,得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金額為準。預算若經議會全數刪除者,或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3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I901011保全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13/11/24下午5:00為止,本校將以書面回覆疑義。。
2.資格審查時間:113/12/3(二)09:00
3.簡報時間:113/12/3(二)14:00
4.本案預定決標日:113年12月3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