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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110學年度後續擴充一年之續約期,預估需求數量170,502份;預估供餐人數1,384人,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0,230,120元,另配合教育部訂有「學校午餐採購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獎勵金方案」,預計補助每餐每生3.5元獎勵金,預估需求份數163,302份;預估供餐人數1,324人,預算金額為新台幣571,557元。本契約後續擴充採購總價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801,677元,以實際繳費參加人數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3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臺北市政府頒學校午餐採購文件範本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廠商公司登記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3.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09年7月5日(日)17:00止。本校統一於109年7月6日(一)12:00同一於本校校網公告答覆。
2.開標暨資格審查時間於109年7月7日(二)上午9:00於本校勤樸樓1樓藝ㄧㄢˊ堂舉行。
3.簡報答詢及評選時間於109年7月8日(三)上午9:00於本校勤樸樓1樓藝ㄧㄢˊ堂舉行。簡報答詢順序依據廠商投標時間先後順序辦理。
※109學年度預估供餐人數1,384人(含師生),需求數量168,422份,預估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0,105,320元,另配合教育部訂有「學校午餐採購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獎勵金方案」,預計補助每餐每生3.5元獎勵金,預估學生用餐人數1,324人,預估需求份數161,222份;預估預算金額為新台幣564,277元。本契約於109學年度總計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669,597元。(預算上限依據供餐兩家採購總合計算)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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