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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107學年度擴充期間預估數量為153,062份,預算單價為60元,故預算金額加計擴充金額後為9,183,720萬元。(以上費用未含「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本市學校午餐使用有機米或四章食材計畫」獎勵金)另有機蔬菜補助403,200元及教育部獎勵金510,517元。總計採購預算新臺幣10,097,437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3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頒範本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無違反採購法相關規定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7月13日前,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2.預算依據本校學務處106年6月19日「有關106、107學年度學徒午餐採案」簽文內容及預估預算金額辦理。採每餐60元固定金額(不含一週一次,以有機蔬菜取代原道時節蔬菜),預估需求數量150,582份/預估供餐人數1,284人,預算金額為9,034,920元,另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本市國小學校午餐使用有機蔬菜實施計畫」,訂餐學生每次8元,預估需求份數49,760份,預算金額為398,080元,及配合教育部訂有「學校午餐採購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獎勵金方案」,預計補助每餐每生3.5元獎勵金,預估需求份數143,382份,預算金額為501,837元。106學年度預估總價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934,837元整,106學年度保留後續107學年度擴充一年之續約期,採購預算新臺幣10,097,437元整,本次辦理採購總計預估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32,274元整。
※「履約規範說明」 第二條(供應內容)(九)繕打謬誤:將「每週供應『二』次水果(週二、週四)」。誤植為:「每週供應『四』次水果(『週一』、週二、週四、『週五』) 」。請自行更正。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