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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01@mq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提升普通教室達區域環境空間整體意象美感,打造溫馨和諧氛圍,符應節約減塑原則,將舊有可用之櫥櫃、設施和設備進行重整與美化,配合年級班級及走廊整體感,建置班級教室內學習角落,提供學童跨領域知識搭架及技能探索學習。本統包工程之主要內容將局部整修教室空間高、矮櫃等家具設計,配合室內環境空間界面相關之木作櫃體、水電包覆、牆面粉刷及學習角落區域…等,落實生活空間處處有美感、時時可學習之空間規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200號民權樓一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200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個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801060室內裝修業
3.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下午5時前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簡報說明時間:114年3⽉6⽇14:00,服務建議書須與投標文件⼀併送達。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遲應於114年3⽉3⽇17:00前,以書⾯ 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3月4日17:00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期:簡報評選結束接續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